包头医学院关于向全校征集项目加强我校项目储备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储备管理,完善项目库建设,提高项目管理质量,为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准备,实现项目等资金的管理目标,为此特向各(预算)项目管理平台及项目需求单位发出项目征集通知。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涵盖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实践技能设备设施、科学研究及转化、科技创新引导、综合服务保障、网络建设、信息化建设、后勤管理及服务保障、基础设施维护等方面。相关被征集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统揽全局,以满足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学校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学校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从服务全局角度出发;

2.以满足教学、科研等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实践技能培养环境、提高科技创新引导和转化能力,提高教学和科研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3.以满足博士点建设,关注学术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增进学术交流、提高教学与人才培养质量、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完善博士点质量评估体系建设;

4.依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建设;

5适应国家教育发展要求,以新医科建设为契机,推动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积极实现新医科建设目标;

6.促进教师发展,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能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体现项目系统化建设;

7.深化医教研融合,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以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的建设目标,改善办学条件,提质培优,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为根本目的的项目体系建设;

8.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数字化资源建设,加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及后勤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和改善校园服务的项目体系建设;

9.以满足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5号)、《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包医院发202230号)等政策导向要求的项目体系建设。

二、征集遴选

被征集项目应包涵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申请书(需求部门负责)

2

项目实施计划表(需求部门负责)

3

项目绩效目标表(需求部门负责)

4

项目论证报告(平台负责组织论证)

格式参照《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格式要求;参考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审立项及执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包医院发2021172号)文件要求。

项目申请单位将项目相关资料报送至预算管理平台,由平台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把关,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然后汇总至计划财务处。

三、相关要求

1.项目需求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申报项目体现发展和管理内涵、体现刚需、体现系统化、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2.项目征集时间要求:本次征集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今后项目申请、收集、论证、入库进行常态化管理,有需求、有必要即可申请,成熟即可入库,真正做到项目等资金。

3.各平台职责:要加强项目评审论证工作,切实关注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管理,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实现。

4.计划财务处:负责实现立项批复工作。各平台征集到的项目按月及时汇总到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及时推动项目在包头市发改委立项。

联系人:林    王小红

联系电话:0472-7167876

 

包头医学院预算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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