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讲好退役军人故事,弘扬时代新风,培育退役军人时代新人,激发广大退役军人的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和包头市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包退役军人组办发﹝2020﹞4号)文件要求,现在我校进行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选工作。
一、推选条件:
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面向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区直驻包各单位,驻包部队。其中已经列入2019年国家、自治区同类表彰范围的不再评选。
(一)推荐评选的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主要从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永葆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作出骄人业绩、活出精彩人生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移交政府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等中评选推荐: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传承弘扬人民军队光荣传统,不忘初心、保持本色,听从组织安排服从工作需要,顾全大局,无私奉献。
3、勇于创新、锐意进取,为改变所在单位的面貌做出显著成绩;精通业务、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作出骄人业绩,成为所在行业系统的先进典型;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社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
4、大力弘扬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增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勇于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模范作用 。
5.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在当地有较高誉和影,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拥护和赞扬。
二、相关要求
(一)《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需填写500字主要事迹,另附1500字详细材料。
(二)本人到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和《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审批表》(附1500字详细材料)发送至常昕玮OA,《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后同《审批表》、1500字详细材料和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送至行政楼411。
(三)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9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联系人:常昕玮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1.《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荐表》
2.《“包头市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对象基本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