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着眼“十三五”自治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教育问题研究与教学实践研究并重、咨询决策研究与宏观战略研究并重的原则,以期更好地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服务决策、引领舆论。

二、课题申报

1. 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能真正承担、 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职称应为副高级以上,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课题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的填报要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课题主持人签名,经主持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自治区其他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 申报者可根据《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 年度课题选题参考》(见附件1)确定研究题目,也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拟题目,自拟课题题目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教育基本理论、教育难点问题和教育实验研究。

3.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学校防控,鼓励申报以“学校公共卫生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防疫”为主题的课题,通过研究疫情给学校教育带来的影响,探索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促进我区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不断提升学校的综合治理水平。

4. 本年度课题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见附件5)。采用网上申报尚属首次,为了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还需完成以下工作:

1)申报者还需填写纸质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 “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申请•评审活页》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见附件2、3、4),活页请夹在评审书里。

2)申报材料先经院系主管部门确认,汇总后统一提交。上报时间截止到 2020年5月15日。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同时报送配套电子版至李焕婷oa,外部邮箱发送至702128928@qq.com。本课题不受理个人申报。

5. 凡高校教改项目、科技项目等已立项的国家、自治区和教育厅课题,以及往年未结题的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此次不得再重复申报。

三、题管理

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施行分级管理制度。获准立项的《课题申请•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教务处

                                2020年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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