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0号)要求,在我校开展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各部门推荐1名青年骨干教师,上报人事处。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教师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二)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工作安排

请各部门于5月8日前将《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申报人员信息表》(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石靖OA,逾期视为放弃。

 

人事处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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