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中共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的通知》内容转发给大家,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我校把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宣传教育工作目标考核,请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确保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参与学法考法活动并于2025年1月3日前将参与考试情况(附件1)以盖章扫描件格式通过OA发送至党委宣传部刘玮。

一、学习考试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及习近平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3.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的内容;

4.党章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8.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诚信建设等相关政策法规;

9.《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与《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六部促进条例。

二、学习考试时间:

12月4日30日,学习;

12月9日22日,考试

122530,补考。

三、学习考试须知

1.本年度学习考试主要通过“包头普法”微信公众号“学法考法”小程序在线方式开展。参学参考人员须关注“包头普法”(二维码附后),打开底部“法治包头-学法考法”选项,注册(已注册的直接进入学习考试界面)进行学习和考试。

2.参学人员须完成全部9项学习内容后方可参加本

年度法律法规考试。“学法考法”小程序设置“习题库”模块,对考试内容进行学习。

3. 本年度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共100题,由习题库随机生成,每题1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考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若因特殊情况未参考或考试未合格或对考试成绩不满意,可进行补考,最多可补考5次,取最高分值为最终考试成绩。成绩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合格证书,可进入“我的奖状”模块自行下载保存打印。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学法考试成绩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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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普法办公室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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