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单位、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一)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全部为必修课。学习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 、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学员在学习完所有课程后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成绩,公需科目学习记录会自动上传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学员也可自行打印培训合格证。
(二)专业科目
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 、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学时折合、减免政策和佐证依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学习平台、学习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学习平台
各单位、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包头市或自治区推荐平台进行学习。
(二)学习时间
2025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 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完成2024年度及往年学习任务的,可在此时段内进行补学。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适时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修完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数,且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
附件: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包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