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5年教师助教制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包医院发〔2024〕152号)要求,定于20253月开始对符合助教制度规定的实施对象开展培养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确定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对象,并根据指导教师聘任条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初审,3月6日前提交“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仅需填写学院聘用意见及之前的内容

2.经学校审核认定后,确定聘任人选。聘任指导教师根据实施助教工作教师特点制定包头医学院实施助教工作教师助教培养计划书(见附件2) 并于3月20日前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3.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对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对象进行教学能力相关培训,并适时对教师助教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联系人: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附件1: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

附件2:包头医学院实施助教工作教师助教培养计划书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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