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2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现已开始,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做好 202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各部门抓紧时间做好选拔推荐工作,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具体工作事宜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有服务自治区发展的奉献精神。

2.紧紧围绕“五大任务”重点领域所需,推荐中青年科研骨干人才 一般不超过45 周岁择优推荐 35 岁以下人才),注重向生产一线、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地区倾斜。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科研能力,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学术技术骨干。减少担任行政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数量。

4.意志坚定、身体健康且能够坚持赴区外长期研修在正式推荐入选前,必须提供相应身体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等

5.其他条件。建议推荐已与拟研修单位、导师取得联系并确认对方有能力接收的人选。可推荐3人组建研修团队,但必须是同一研修单位和导师,推荐时在推荐表外单独提供组团研修方案包括组团研修目标、人选组成和专业搭配说明、研修结束后人员作用发挥考虑和后续使用安排、对拟前往的具体研修单位师资力量及接纳保障能力的了解程度和有关沟通情况

推荐人数及研修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我校可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2025年4月底按照1:5比例择优遴选75名推荐人选。7月左右将反馈入选名单,负责逐一对接确认。8月左右确定最终人选并召开总结动员培训会。8月中旬至9月印发选派通知,研修学者赴外研修至2026年8月。研修完成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二、推荐程序

1、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审核及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提交本部门的推荐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党委公章)

2、符合条件的个人,请自行从中央和国家部委所属及东部发达省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类企事业单位等选择单位及导师,鉴于选择范围较大,自治区不作推荐和要求。建议个人申请前与目标研修单位和导师做初步沟通,对接了解可否按时接收。对确定的推荐人选,请填写《2025 年第 22 批“西部之光”访问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个人填报《“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需要嵌套个人彩色照片,纸质版两页双面打印,后一页单独打印,一式四份。拟申请的研修单位及导师名称暂不要填入《申请表》内,可另附纸张填写或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表格电子版,请登录公共邮箱 btswzzbrcc@163.com 下载,密码5619253。

三、其他事项

1.访问学者学习研修期间的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访问学者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学习研修期预计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2.访问学者由中央组织部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全额支付,北上广深地区总额为6万元,其他地区为4.5万元,以上经费全部拨付至研修单位,用于研修学者研修和食宿费用支持。派出单位负责承担访问学者两次往返差旅费,并购买访问学者学习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对访问学者予以适当的生活补贴,支持其顺利完成研修。

3.访问学者研修培养期间原单位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于4月9日12:00前将推荐人选的附件1、附件2电子版报人事处专技科411室,逾期不予受理。

人:石玮    联系电话:7167727

 

 

人事处

20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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