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精准做好教师分类,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提供优质师资保障,现就我校“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专(兼)职教师,在学校职称评审中以“教学为主型”申报并通过的教师。
二、条件标准
作为本专业教学骨干,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热爱教学事业,对本专业的教学工作有独到见解,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修养。
2.具有教师资格及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从事本专业教学满1年,能较好地运用本专业的理论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按照《包头医学院职称评审办法(修订)》中规定的授课学时数。
4.治学严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等方面工作,曾获得校级以上教学奖励。
三、工作程序
1.教师对照学校发布的申报条件,根据所在教研室及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申报,个人申请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
各单位、部门成立“教学为主型”审核小组,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结合本部门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等实际情况,同时对教师的平日教学表现、学生反馈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3.时间安排
请各部门于4月24日17:00前报《包头医学院“教学为主型》教师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版发至张佳艺OA处。
附件:包头医学院“教学为主型”教师认定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