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非自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5〕39号要求,我校开展2025非自评系列(档案、工程、会计、经济、图书、审计、出版等)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部门审核参评人员材料,经党政联席会审定后,向人事处提交材料。对参评人送审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6月2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3.审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二、申报要求

参评人要严格遵守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并符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要求审条件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官网(网址:www.nmgrck.cn-职称申报专区-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查阅。

(联系人: 张佳艺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1.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3.包头市2025年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4.包头市2025年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5.包头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

6.包头医学院2024年—2025年参加培训积分审核表

7.2025年职称评审科研情况登记表

 

                                   人事处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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