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管理条例》《包头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包头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的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要求,我校定于6月20日正式启动2026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一、预算编制重点关注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预算管理水平,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的精准性和有效性,2026年预算编制重点是:
1.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落实《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强化预算约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包财预〔2025〕718号)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意识,严控预算规模,压减非必要性支出。
2.强化刚性支出管控:严格执行“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重点刚需”的底线要求,强化必要性、可行性审核把关,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3.聚焦重点领域保障:优化资源配置,计划在先,精准项目资金匹配,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优先保障学校教学运转、学科建设、审核评估、工程建设等重点任务,兼顾党建思政、学生资助等刚性需求。
4.深化预算绩效融合: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申报前置条件,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5.严格项目成本控制:重点加强工程项目、维修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项目全周期造价管理,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严禁超预算执行。参照自治区“零基预算”要求,对延续性项目重新核定资金需求,破除“基数+增长”固化模式。
6.规范收支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依法依规收缴学费、住宿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收入,确保应收尽收;预算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7.健全项目库动态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实施效果,日常做好项目储备,年度预算编制、年中预算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等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实现项目等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8.强化预算考核问责:将预算执行率、绩效目标完成度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对预算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评奖评优“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依规追究责任。
9.落实审核评估要求:各预算单位需对照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及自治区教育厅最新投入标准,科学申报教学投入、网络思政、党建、思政建设等经费预算,确保生均教学经费、专项投入等指标达标。
二、2026年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结构:学校的预算包含全口径的收入和支出资金安排,学校的总体预算包括:日常预算、专项预算和清欠预算;
预算资金安排:优先保职工薪酬、保运营(教学、科研),保基本、保重点项目实施;
预算编制原则:依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坚持稳中求进;坚持依法合规,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盘活资金存量,用好资金增量;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事业发展与学校财力相适应,实现有限资金合理投放;坚持统筹兼顾,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三、2026年预算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0日—7月10日
2.申报方式:
收入预算及日常项目支出预算: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员收集整理本部门预算需求,通过财务综合平台—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申报录入,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提交计划财务处。
专项项目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在灵信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录入项目资料(项目申报书、项目建设计划表、项目绩效目标表),部门负责人在系统中完成审核后,导出、打印、签字盖章提交各预算管理平台,用于安排项目评审。
工程类项目在评审前需明确项目方案,提供工程量清单或者图纸,项目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同意,在项目预算下达前完成工程造价。
四、2026年收入预算申报流程
1.财政拨款收入、学费收入、住宿费收入、利息收入、结转结余资金由计划财务处测算申报录入;
2.科研收入、经营收入、培训收入、代收水电网费、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等,由业务归口部门测算申报录入。
五、2026年支出预算申报流程
(一)申报依据
各预算单位认真梳理2026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部门各项职能及对应的具体工作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申报预算项目,根据实际工作支出内容或项目建设计划测算申报金额。
(二)日常经费项目
1.日常经费项目:指部门年度工作中常态化产生的必要经费,例如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学生活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原则上不超过上年预算额度,各预算单位在全面预算系统中根据工作支出内容逐项测算申报,未体现在测算依据中的支出内容不得随意支出。
2.归口管理:教学部门除办公费、差旅费外,其余日常运转经费由各预算平台归口管理,统一申报,统筹经费使用。人事处统筹管理人才引进、教职工培训、教学比赛等相关支出需求;教务处、科研处负责统筹管理各预算单位教学、科研相关支出需求;后勤处负责统筹管理各预算单位基建与零星维修维护工程预算支出需求;国资处负责统筹管理各预算单位教学及科研设备维修维护支出需求;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办公设备购置、搬家经费各预算单位需按时报送至归口部门进行统筹汇总,由归口部门统一申报预算。
3.定额标准:办公费按150元/人标准填报,以人事处核定人数为准。行政职能部门(党政办公室除外)差旅费实行1万元/部门定额管理,教学部门教学差旅费不得高于上年预算额度。
4.固定资产采购要求:部门日常经费不得购买固定资产(即国资处需办理资产验收手续的任何物品),如有办公设备购置需申报专项经费,报党政办公室设备采购计划,由党政办公室统筹。
(三)专项项目
1.专项项目申报流程:
灵信项目库项目申报→灵信项目库部门审核→项目资料打印签字盖章报送预算平台→预算平台组织专家评审打分→预算平台分类排序报计划财务处(财政专项/校内专项)。
财政专项项目,报送教育厅项目库系统(按教育厅模板签字盖学校公章扫描件上传)→争取市本级资金项目录入项目枢纽平台→获批项目以财政拨款文件作为预算下达依据
2.校内专项项目:
根据学校及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年度工作重点和计划申报,用于支持年度特定建设目标或重点任务,申报校内专项的项目原则上不高于30万元(基建项目除外),符合财政专项支持方向的项目不得申报校内专项。
3.财政专项项目申报范围及预算平台/归口部门
(1)学科学位点建设平台(研究生院)
学科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一流培育学科建设项目、提质培育学科建设项目、博硕士授予单位建设项目、学科群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项目等。
(2)教学平台(教务处)
本科教育方面,支持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本科教育提质创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建设项目。
(3)科研平台(科研处)
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包括各类科研项目、科研创新平台等项目。
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4)宣传部(学生处、马院、团委、统战、其他)
高校思政系列项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引领项目;高校辅导员和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建设项目;高校思政平台、基地建设项目、场馆育人基地和红色文化弘扬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创新基地;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宣传教育;重大领域调查研究和分析报告;示范校建设项目;资源库建设项目;大思政育人阵地项目;研究基地申报研究课题项目;支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其他聚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实践、体制机制、平台基地等创新项目。
4.专项项目评审时间
财政专项项目:2025年7月30日前
校内专项项目:2025年9月30日前
各预算平台在此时间节点前完成对应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提交项目评审排序结果、评审打分资料、项目申报资料至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六、预算申报答疑热线
计划财务处预算科 王晓红 王国文
0472-7167876 15391036027 13674852712
计划财务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