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护类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资格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健康照护人才培养战略,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校医学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医护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提升非学历培训工作质量,不断扩大服务地方和社会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医护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使参训教师全面掌握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国家技能标准、培训大纲及考核要求;经考核合格后,获取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资格证书;培养具备独立承担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的能力的专业人才队伍,为推动我校职业技能认定工作扩大范围、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职业(工种)范围

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医疗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健康管理师、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保健按摩师、公共营养师、保育师、育婴员。  

说明:每名教师最多2个工种的考评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将获得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员资格证书

三、培训对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且具备参与相关领域培训或鉴定工作的意愿、能够接受学校统筹安排并可承担相应工作的人员:

(一) 我校在职教师(含附属医院临床教师),从事护理学、临床医学(老年医学等方向)、预防医学(社区健康管理方向)、康复治疗学相关领域教学、研究或实践的双师型教师。

(二)原持有考评员及高级考评员资格证卡,现已到期的考评员及高级考评员。

(三)原持有考评员资格证卡,满足报考高级考评员条件的考评员。

四、培训内容

(一)国家、地方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政策、法规、制度和基本理论。

(二)考评员、高级考评员的道德规范、工作守则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三)职业分类和国家职业标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命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和认定程序及考评技术等。

、培训方式及费用

培训形式:线下集中理论学习+线下集中考试

培训时间:2025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时长:2天

培训地点:包头医学院

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继续教育学院统筹支付,参与培训人员无需缴纳培训费

、报名要求、条件、方式所需材料

)报名条件

1.考评员

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本专业/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高级考评员

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证书,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5年及以上实践经验,持本职业考评员证卡且从事考评工作2年以上,同时在行业内具有较为突出的专业影响力。

)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加培训的教师2025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210)。电子表格发赵全利老师OA。经人社局复审通过后通知培训时间。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各一份,小二寸白底彩色电子版照片,并须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申请表》(附件1)、考评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申请表

附件2:考评员、高级考评员报名汇总表

 

包头医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 年 7 月 9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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