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实践教学基地: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实习时间及相关群体培训、实训等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障参加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提升实习教学质量,现就进一步强化实习安全管理作如下要求,请认真执行。

一、全面排查并整改安全隐患

即日起至8月3日,各基地须对实习区域、学生宿舍、食堂等关键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完好性、应急疏散通道畅通性,各实习医院还须排查手术室、检验科、放射科等操作间的劳动防护条件,对发现的隐患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各基地须明确一名单位领导担任安全总负责人,并为每个实习科室(部门)指定专职安全指导员。安全指导员负责岗前安全培训、日常风险巡查与预警提醒,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实习质量“双到位”。选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担任带教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操作指导和日常行为管理,严禁脱岗、离岗监管。

三、强化高危岗位安全管控

严格执行跟岗实习制度,学生必须在带教老师全程指导下进行操作,任何科室(部门)不得安排学生独立承担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诊疗、实验、实训等任务。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1.开展岗前安全培训

实习开始前,各基地须组织安全培训,确保学生掌握岗位操作规程、风险点及应急处理流程。

2.建立多方沟通机制

畅通沟通渠道,各实践教学基地须及时向学校、学生及家长告知安全注意事项和重要安排变化。

3.完善应急预案

各基地要结合实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涵盖工伤事故、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治安事件、食物中毒、群体性事件等多种可能性场景,并于8月3日前完成一次应急演练。

五、保障交通与食宿安全

实习教学活动涉及集体出行的,须选择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严禁使用无牌无证车辆;安排校外食宿的,须确保场所安全与卫生条件,严防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各二级学院须切实加强对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基地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实习实践教学的安全要求;各承担包头医学院2025-2026学年毕业实习任务的实践教学基地要落实主体责任,于8月3日(星期日)17:00前完成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实习岗位、住宿环境、通勤交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隐患,并如实填写《本科高校暑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排查表》(见工作群内共享文档),建立台账,立行立改。

联系人:沈雪姣,联系电话:13039568434

 

 

教务处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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