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聚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有组织、创新性地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助力自治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申报要求
(一)课题研究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相关课题管理规定,具有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
(二)重大、重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专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由两名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推荐(对主持人有明确要求的除外)。书面推荐意见需填写在“申请书” 内指定位置。
(三)每个课题限1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上限9名。每位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
(四)主持人凡有在研的国家教育部门各类研究项目、自治区教育厅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以及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不得申报。
(五)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同一年度两项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成员需在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签名。
(六)结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一年内。
1.重大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3万字的研究报告。
(2)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教育厅处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2.重点课题结题要求:
(1)提交正文不低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
(2) 围绕研究主题单独形成的3000字左右的政策咨询报告。政策咨询报告须以研究成果为基础,在提交结题材料前被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校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有关部门转化运用。
3.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提交正文不低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
三、申报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实行 网上申报。 申报地址为“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 ( 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用户名是个人标识码,请从人事系统里查询)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25年重大课题”“2025 年重点课题”或“2025 年专项课题”进行申报。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附件1)。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均设选题指南(附件2-4),所有选题须从指南选择,不得自拟或更改题目。
(二)本年度专项课题设“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和“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三类。
(三)重大课题指南序号22-27的申报人所在单位须为教育强区建设首批试点所列盟市、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下6所学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呼和浩特市第十四中学、呼和浩特市回民中学、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四)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指南序号29-36)限本科和高职院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教师申报,申报人及其团队应承担过语言文字类课题(项目)研究,或承担过自治区语委办、教育厅委托的相关研究任务。其中指南序号第30项限具备国家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并从事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申报。
(五)各高等院校、盟市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按时完成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并及时向系统平台提交。未通过单位或部门审核的课题我办不予受理。课题主持人将申报材料在系统平台提交后,请及时联系高校或盟市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六)系统填报时须同时上传“ 申请书”填报内容的查重报告。
四、项目资助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经费4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2-3万元,教材与语言文字应用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五、课题管理
(一)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细则(试行)》,课题获准立项后,立项通知书视为有约束力协议,其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算起。
(二)自治区规划办通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对立项课题进行研究过程管理,主持人在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其他事宜
(一)各二级单位要加强申报工作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对申报者的师德师风、意识 形态、科研诚信、课题研究设计质量等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者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二)本年度重大、重点及专项课题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9 点-9月9日下午5点,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课题具体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如下:
联系人:牛舒悦 ,0472-7167889;
高等教育:范静儒,0471-2856418;
职业教育(含劳动教育):乌仁其其格,0471-2857127;
基础教育(含专项课题):王开乐,0471-2856419;
网络技术支持电话:马宇驰,0471-2856405;
网络技术应急电话:0531-89701233,0531-89701715。
科研处
2025年8月11日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操作手册
2.重大课题选题指南
3.重点课题选题指南
4.专项课题选题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