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弘扬尊师重教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立足岗位、敬业奉献,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范围

校本部、卫生健康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教职工和医务人员

二、基本要求

近两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和医德医风及教学事故的情况。

推荐条件及名额

1.优秀教师:

1)推荐教师为我校一线教师,近两年获得过校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或“优秀临床带教教师”称号;近两年持续为学生授课,2024-2025学年校本部、卫生健康学院教师授课学时需≥36学时,附属医院教师需≥10学时;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2.优秀教育工作者

1)近两年获得过校级“管理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3.优秀思政课教师

1)推荐教师为我校一线思政课教师,近两年获得过校级“教书育人先进个人”称号;近两年授课≥36学时;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此类人选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荐(包含卫生健康学院相关教师),推荐不超过2人。

4.优秀班主任

1)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5.优秀德育工作者

1)近两年获得校级以上德育工作荣誉称号;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6.师德标兵

1)近两年获得过校级“师德标兵”称号,且师德考核为“优秀”;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7.润育标兵

1)近两年获得过校级“优秀班主任”称号;其它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2)各推荐单位可推荐1人。

8.先进集体

推荐条件按市教育局通知要求执行。

工作要求

1.要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推荐的先进个人要事迹突出,真正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名副其实。

2. 在先进个人评选中,向教学一线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倾斜,师德师风表现突出的、教育教学成果突出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各推荐单位要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需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各单位推荐材料(具体见附件)务必于8月20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1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胡晓雪OA。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一)推荐工作报告。各推荐单位开展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师德师风审查情况、公示情况等),纸质版材料盖章签字,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二)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电子版1份。

(三)无犯罪记录证明。推选报送的各类先进个人,均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电子扫描版1份。

(四)审批表和汇总表。电子版(Excel)和纸质版各1份。

 

 

附件1:2025年包头市教育系统先进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关于做好2025年全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的通知》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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