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确保学校标识使用及校园宣传内容规范统一,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标识规范使用及宣传内容自查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依据
《包头医学院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规范》(包医党宣字〔2024〕10号)、《包头医学院学校标识管理办法》(包医党宣字〔2024〕11号)、《包头医学院校园宣传设施及物品管理办法》(包医党宣字〔2024〕11号)。
二、自查范围
学校及附属医院的宣传设施、宣传物品,以及各单位、部门建设的各类线上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众号等。
三、自查内容
1.学校标识规范化使用情况,包括标识的准确性、清晰度,使用场景的合规性、与校园环境的契合度等。学校标识所指内涵及使用规范以《包头医学院学校标识管理办法》为准,学校标识规范文件及电子版资源可至学校官网下载(https://www.btmc.edu.cn/dwxcb/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23&wbnewsid=3515)。
2.各宣传阵地宣传内容,包括宣传内容的政治导向、语言表述、语法规范、素材选用、图文匹配、版面设计等,宣传设施及物品的及时更新和安装情况等。宣传内容及相关设施物品的相关规定以《包头医学院校园宣传设施及物品管理办法》具体要求为准,宣传内容的设计及素材选取可参考《包头医学院视觉传达识别系统》(https://www.btmc.edu.cn/dwxcb/info/1023/4402.htm)。
四、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人要牵头抓好此项工作,分管宣传工作的班子成员要具体负责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根据自查及整改完成情况填写《包头医学院学校标识规范使用及宣传内容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单》,于9月1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刘玮OA。
党委宣传部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相关情况在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予以体现。
《包头医学院校园环境文化建设规范》中明确的东河校区各功能区负责部门、单位需重点关注各自负责区域的宣传设施及物品的自查整改。
此项工作将常态化开展,每年3月、8月各开展一次。届时不再另发通知。
附件:《包头医学院学校标识规范使用及宣传内容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单》
包头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