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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清廉选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0-10-07 10:07   审核人: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经校党委研究同意,现将《包头医学院“清廉选树”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包头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包头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包头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0月6日

包头医学院“清廉选树”活动方案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和医疗环境,大力宣传全校各岗位勤政廉政先进人物,弘扬“立德树人”主旋律,充分展现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医护工作者既干事又干净的勤廉风采,经校纪委委员会研究,并报校党委同意在我校开展“清廉选树”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安排部署,坚持“扬清风”与“树标杆”结合,树立广大教职员工、医护工作者“务实、清廉”良好形象,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原则。“清廉选树”评选活动坚持从实际表现出发,对申报人员实事求是、客观真实评价,确保申报、审核、评选、公示、公告等环节公开、公正、透明,接受各方面监督。

(二)坚持层层负责、严格审核原则。“清廉选树”评定过程中,坚持层层把关、层层审核、层层负责,特别是形成初审名单和公示公告前要认真审核评选,严把评定关口。

三、评定程序

(一)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广泛发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自下而上组织好推荐工作。

(二)在组织推荐基础上产生的候选对象,由校纪委、党委组织部负责把关。

(三)开展“身边人教育身边人” 典型示范教育,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勤廉干部先进事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

四、评定范围

“清廉选树”评选活动包含“清廉干部”、“清廉教师”和“清廉医生”三个荣誉类别。“清廉干部”从学校各部门管理岗中评选产生;“清廉教师”从学校一线教师中评选产生;“清廉医生”从一线医生中评选产生。评定时限为2019-2020年度,参评人员需2019、2020年任现职且评定时仍在职在岗。本次清廉选树活动候选人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报送,名额分配参见附件1。

五、评定标准

(一)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勤政为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脚踏实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

(三)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能够做到廉洁从政、从教、从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秉公用权。无违纪违法记录,且无信访举报反映。

(四)品德高尚。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发扬继承中华传统美德,引领师德师风医德医风,诚信向善,助人为乐,弘扬时代新风。

六、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2020年10月6日—10月11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各类平台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动员,营造“清廉干部、教师、医生”评定良好氛围。

(二)集中申报(2020年10月12日—10月18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本组织内参评部门的申报工作,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教职员工、医生,按要求填报申报表,提交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求面面俱到,不搞人为拔高,务求真实、生动、典型、具体,有血有肉,控制在800字左右,另附一张工作照片或生活照片(格式要求为JPG文件,不小于3M);推荐材料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把关,并附推荐意见。

(三)审核把关(2020年10月19日—10月23日)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汇总“清廉干部”、“清廉教师”及“清廉医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报送校纪委,校纪委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选,将符合标准人员评定为“清廉干部”、“清廉教师”、“清廉医生”正式人选。

(四)公开公示(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

校纪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对“清廉干部”、“清廉教师”及“清廉医生”正式人选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间,校纪委开通信访渠道,受理信访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五)发布公告(2020年11月1日—11月6日)

公示结束后,“清廉干部”、“清廉教师”及“清廉医生”通过学校相关媒体进行公告。

(六)宣传总结(2020年11月7日—12月30日)

公告结束后,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以及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总结,并认真提炼评定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依托评定活动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要积极发动运用各类媒体并辅以座谈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为宣传,进一步发挥正向激励和带动引领作用。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统一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对“清廉选树”评定工作统一部署、加强领导。

(二)明确职责,严格抓好落实。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评定范围、组织领导、工作职责、纪律要求、结果运用等,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抓好落实。各参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清廉干部、教师、医生”评定工作负总责。

(三)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清廉干部、教师、医生”的申报、审核、评定必须经集体研究,全部流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全程留痕,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对在申报、审核、评定过程中不如实申报、把关不严及徇私舞弊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清廉干部、教师、医生”评定中,要适时组织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站、微信等平台,全方位、深层次、多渠道宣传大力弘扬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医护工作者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为评定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运用结果,激励廉洁履职。重视探索结果运用,“清廉干部、教师、医生”评定结果将作为干部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进一步探索清风评比荣誉的正向激励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途径和方式。

八、联系方式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10月23日前将候选人名单、申报表、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校纪委审理宣教室,电子版发送至倪峰OA。

联系人:黄晓月 倪峰

联系电话:7161170 7167714

附件:1.包头医学院“清廉选树”名额分配表

      2.包头医学院“清廉干部”申报表

      3.包头医学院“清廉教师”申报表

      4.包头医学院“清廉医生”申报表

中共包头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包头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中共包头医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0月6日

附件【附件1包头医学院“清廉选树”名额分配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包头医学院“清廉干部”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包头医学院“清廉教师”申报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包头医学院“清廉医生”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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