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行为;
2.公开发表、传播、帮助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决策言论行为;
3.公开发表、传播、帮助传播有严重政治问题言论行为;
4.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决策、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行为,以及私自携带、寄递有上述内容资料入出境行为。
5.组织、参加分裂党的集团、活动行为;
6.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捞取政治资本行为;
7.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或者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行为;
8.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
9.制作、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和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
10.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擅自主张行为;
11.不按规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行为;
12.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3.对抗组织审查行为;
14.组织、参加反党集会、游行、示威、宣讲活动行为和为反党集会、游行、示威、宣讲活动提供支持行为,以及未经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非正常聚众活动行为;
15.组织、参加反党、反社会主义、敌视政府组织行为;
16.组织、参加会道门、邪教组织行为;
17.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行为,以及违反民族政策行为;
18.组织、参加、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行为,以及违反宗教政策行为;
19.对信仰宗教的党员的处理,以及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行为;
20.组织、参加迷信活动行为;
21.组织、参加、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行为;
22.申请政治避难、外逃、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反政府言论行为及帮助行为;
23.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
24.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失职行为;
25.放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
26.违反党的规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