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部门简介  通知公告  教务管理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学校首页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公示 11/07
眼镜验光员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10/29
包头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 08/30
转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 04/19
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项目收... 03/06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10/16
继续教育学院顺利完成2023... 10/09
包头医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 09/08
 
  工作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正文
 
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圆满完成自治区社区 药学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2011年08月01日 00:00      浏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尽快落实中央补助内蒙古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的通知》及《2010年中央补助内蒙古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的要求,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承担自治区社区药学专业的岗位培训,在药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在一附院、二附院、三附院、中心医院等单位的积极协助下,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105名社区药学专业人员参加并完成岗位培训。

根据卫生厅下达的任务计划和要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与药学院积极协调、及时下达教学任务,药学院负责人及全体教师在周密准备、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编排课程表、抽调有经验、高水平教师进行教学,有力地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与相关教学基地沟通联系,使得实践技能训练得到保障。为使学员们更多地了解医药管理与药学专业方面的相关知识,一方面教师在理论授课的过程中及时解答学生在学习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临床加以说明和注解,以此来加强教与学的互动,另一方面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还针对学员在实际工作中必需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遇到的问题与可能发生的情况等,为学员们开展专题讲座,同时还向学员们进行全科医学教育方面的国家与自治区政策、全科医学教育理念及其重要性等。

参加岗位培训的学员全部来自各盟市基层工作第一线,非常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按照计划要求,全科医学培训中心与药学院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完成了培训学员的理论考试、实践技能考核。结果表明,通过2个多月的学习,学员们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解培训理论,并能应用所学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更好地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学员们一定会将学到的知识、掌握的技能更好地运用到为广大基层人民群众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之中。

继续教育学院:赵全利

(供稿单位:继续教育学院)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四川教育网 | 浙江教育网 | 广东省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山东教育信息网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信息网 | 辽宁教育热线 | 吉林教育信息网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