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的通知》(包司发〔2019〕25号)文件精神,组织实施好我校2019年度全区网络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参选对象为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外,在校本部工作的教职员工(包含一、二附院、职院编制,在校本部工作的人员)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包含产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不包含读博、国内进修人员),经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可不参加。参加学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一。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法治乌兰牧骑》专题,《内蒙古自治区新颁布地方性法规》专题,各行业重要和新修订、新修改法律法规解读专题等内容。
三、学考方式
1.总体安排:每年“一库、四考、四证”。“一库”即每年建一套题库作为当年的学法考法题库;“四考”即达到参考条件的学员每季度必须参加网络考试;“四证”即为年度学法考试及格的学员颁发“××年度第×季度网络在线学法考试合格证”。
2.日常学法: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网络平台(www.faxuan.net简称“法宣在线”,下同)和“法宣在线”手机APP为载体,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设有专题学习和专题练习。积分规则方面,根据登陆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日积分上限为222分,每季度积满1000积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即可参加本季度学法考试。
3.年度考试:考试内容为“法宣在线”平台所列的专题学习内容。题库题量总数达10000道以上,年度普法考试采用百分制试卷,考题由电脑随机抽取、智能组卷、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季度学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自2019年第二季度开展每季度最后一周为考试时间(即2019年6月24日-6月30日、9月23日-9月30日、12月24日—12月31日,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当季度考试的不再安排补考。每季度考试过后积分自动清零。2019年,有两个季度未达到成绩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则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报送相关干部管理部门备案。今年将进一步强化参学参考结果的运用,自治区普法工作专项组办公室每季度将对各地区、部门参学参考情况进行通报。
四、组织实施
1.请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认真组织开展该项工作。2.学校设管理员(管理员:乌珍吉,电话:7167720、15247206081)负责录入学员信息,下发账号。
3.各单位、各部门选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单位、部门相关工作,做好本部门人员信息核对、通知参考人员参加学习考试工作,如遇问题及时联络管理员。
4.对于有特殊情形无法参学的个人,要将情况报校普法办公室。
5.一、二附院,职院按属地普法办要求开展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