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2月27日~3月10日,各考核部门对被考核部门和单位进行2022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现场考核。考核方式、考核时间由考核部门与被考核部门商定。3月10日前各考核部门将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考评结果提交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至李姝OA。
2.未报送创新工作的职能、群团和教辅部门,如有补报请于3月4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李姝OA。各部门用以佐证创新情况的纸质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月4日前提交发展规划处。
3.各考核部门根据《包头医学院2023年党政工作要点》 和相关工作安排,科学制定2023年度考核目标指标体系。3月31日前将分管校领导审阅后的《2023年度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发至李姝OA,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2023目标”。
发展规划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