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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5-2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73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5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校本部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受聘承担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不做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五)持有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经学校“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合格。

(六)在职人员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

(七)学校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受聘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校以正式文件聘用并由人事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至少1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九)持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认定的,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认定的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合格。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24年上半年网报时间为2024639:00至617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1. 培训安排

    通过线上培训方式进行,认定人员需登录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培训平台学习指定课程,具体课程安排、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

    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申请人近一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材料报送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附件2),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审核并汇总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于6月19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13室,电子版材料发人事处任普慧OA。

    四、其他安排

    对于已取得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部两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合格证书可在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继续使用,2025年起不再作为认定依据。

    联系人:任普慧、张佳艺

    联系电话:7167728、7167727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3.教学情况审核表

    4.医务人员授课情况证明(模板)

    5.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24年5月27日

上一条: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高校教师资格教学基本素质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包头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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