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正式施行

时间:2021-05-05   编辑:党委统战部   点击:[]

  2021年1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自治区地方立法的一项空白。《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共八章七十条,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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