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实践教学技能中心实训教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1-13    来源:   点击:[]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严格执行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熟练掌握实训原理、方法和技能,不断改进教学及培训内容,积极参与实训室的规划和建设,努力提高实践教学水平;帮助实训室管理人员掌握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

三、认真备课,课前与实室管理人员共同做好实准备工作新开的实课应反复进行预实验,掌握稳定的实方法,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首次参加实带教的教师要认真进行实预做和试讲。

四、指导学生实训要认真、规范、耐心,认真负责地做好实教学的课堂指导,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时间不能无故离开实室,如已被教研室安排带教任务而又不能按时参加带教,必须事先与实践教学技能中心或教研室取得联系,安排好代课教师。

五、训课结束后,做好教学和培训总结工作要认真查阅学生实记录,并批改实报告评定学生成绩。

六、积极开展实践教学理论和方法探讨,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开展设计性实验。要在实室建设和实课程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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