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包头医学院第三十三届
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提高我校运动技术水平。通过比赛和交流,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健康发展,增强全体师生的竞争意识和凝聚力,展现全校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比赛时间、地点
2013年5月16日——2013年5月17日在包头医学院田径场举行。
三、参赛单位及组别
1、学生组:以院、系、部为单位报名参加比赛(计团体总分),学生组分男子组和女子组。
2、教工组:
四、竞赛项目
学生男子组:径赛:100米、 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91.4cm)、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kg)。
学生女子组: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76cm)、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
田赛:跳高、跳远、铅球(4kg)。
职工组:竞赛项目及趣味比赛项目规程由院工会另行下发。
五、参赛办法
每人限报两项(可以兼报接力),以院、系、部为单位每项限报四人。
六、报名手续及截止日期
1、各单位接到竞赛规程后,认真组织填写报名表。
2、请各院、系、部于2013年4月24日前将报名表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发送到体育部孙坚的OA,并打印盖章后交体育部竞赛科。逾期或未采用excel报名表报名者不予编排。注:①各系部按性别分别填写。②号码一栏由各院、系、部相应的号码段内统一编排。每个院、系、部一个号段,先女后男,不得重复。
七、竞赛办法
本届运动会执行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
八、运动员资格
1、 运动员必须思想进步,身体健康。
2、 必须是本院注册学生,凡弄虚作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团体总分并通报批评。
九、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每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破纪录按:校级10分,市级15分,自治区级20分计分。
2、不足8人的比赛,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按名次计分。
3、不足三人的比赛项目取消。
4、团体名次按各院、系、部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十、奖励
个人、团体各奖励前八名。
十一、
本次运动会是我校首次以院系部为单位参加比赛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做好选拔报名工作。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包头医学院体育部 2013-4-11
各院、系、部号码段及使用说明
各系、部:
1、 要求运动员将号码布佩带在胸前,四角固定。
2、 号码布由各系、部自己保管,院运动会循环使用。
3、 号码布规格:白布红字,长30厘米宽18厘米。
4、 各系、部在相应的号段内从001号开始自行编排,不得重复。
5、 保持号码布整洁,如有丢失各单位自补
研究生学院 01001——01999
公共卫生学院 02001——02999
临床学院 03001——03999
基研学院 04000——04999
护理学院 05001——05999
医学技术学院 06001——06999
口腔学院 07001——07999
麻醉学院 08001——08999
药学院 09001——09999
社科人文学院 10001——10999
继续教育学院 11001——11999
外国语学系 12001——1299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13001——13999
体育部 14001——14999
职业技术学院 15001——15999
法医学系 16001——1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