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2019-2020年校园运动会
竞赛总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包头医学院
二、承办单位
包头医学院体育部
包头医学院工会
包头医学院团委
包头医学院学生处
包头医学院各院系
三、比赛日期、地点
1.比赛日期:
篮球比赛:2019年6月(具体时间详见篮球竞赛规程)。
排球比赛:2019年9月(具体时间详见排球竞赛规程)。
院系运动会:2019年10月(具体时间详见各院系竞赛规程)。
乒乓球比赛:2019年11月(具体时间详见乒乓球竞赛规程)。
羽毛球比赛:2019年12月(具体时间详见羽毛球竞赛规程)。
冬季越野赛:2019年12月(具体时间详见冬季越野竞赛规程)。
健美操比赛:2020年3月(具体时间详见定向越野竞赛规程)。
足球比赛:2020年4月(具体时间详见足球竞赛规程)。
校田径运动会:2020年5月(具体时间详见田径竞赛规程)。
2. 比赛地点:包头医学院各运动场地(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四、参加单位
以院、系为参赛单位报名参加比赛。
五、比赛设项
篮球、排球、院系迎新运动会、乒乓球、羽毛球、阳光长跑、健美操、足球、田径。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1.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包头医学院正式录取的在校学生。
2.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身体健康并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比赛者。
七、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院系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2. 报名队数:各参赛院校可分别按所设项目各报一支队参赛。
3.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八、报名规定
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九、竞赛办法
1.执行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2.集体项目参赛队6队以下(含6队)不分组,循环赛决出全部名次。
3.集体项目参赛队7队以上(含7队)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上一年单项比赛的前四名为种子队),并排出小组名次。(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2)第二阶段:交叉淘汰赛,决出第一至最后一名的名次(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设团体总分奖:
分别录取前八名,颁发奖杯。
1. 团体总分计算办法:以该院系运动员在田径单项和其它项目比赛中,所获得总分排列名次,高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田径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2.记分办法:
①田径:记分按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
②其他项目记分:
按实际参赛队给予计分:最后一名1分,倒数第二名2分……第一名与第二名相差2分。以该得分×3记入总分;如参赛队超出八队,因各项比赛只取前八名,以后名次均为并列,得分均按第9名得分×3记入团体总分奖。如只有1队取消比赛。
(二)各项目录取名次和奖励
①团体各项目均录取前八名,前三名的队颁发奖杯。前八名队的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不足8队(含8队)减一录取。
②田径各单项个人录取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参赛8人(含8人)以下的比赛,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按名次计分。不足三人的比赛项目取消。
③团体名次按各院、系男女运动员得分总和排列,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列前;如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④创、超学校田径最高纪录者加10分。创、超包头市田径最高纪录者加15分。创、超全区大学生田径最高纪录者加20分。创、超全国大学生田径最高记录者加30分。
十一、体育道德风尚奖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优秀裁判员”奖。
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队:原则上按6:1进行评选。
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按6:1进行评选。
优秀运动员:每队评选1人。(各项目分别进行原则上10:1评选)
优秀裁判员:原则上球类按5:1、田径按8:1进行评选。
十二、报名日期
各单位接到竞赛规程后,请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填写报名单,如超过规定报名人数或多报项目者,将在编排时自动删除(报名单一律接收电子文档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务请认真核对后上报,上报后原则上不再调整修改。
比赛项目的报名规定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十三、本«竞赛总规程»与单项«竞赛规程»不符时,以单项«竞赛规程»为准。
包头医学院校园运动会组委会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