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加强区域交流协作
第三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优化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立足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更好促进国家向北开放。
第三十三条 自治区创新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加强优势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科技和人才等领域合作,推动产业链与国内大市场全面对接、深度融合。
第三十四条 自治区结合相关省份及地区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支持跨区域共建产业园区,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产业。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第三十五条 自治区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强化与京津冀地区全面合作,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深化京蒙协作,在产业科技、教育、医疗、生态、乡村振兴等领域深度合作,加快形成北京对内蒙古多点带动新格局;加强与天津、河北等省市港口资源共享和内陆港合作,共同建设陆港群;积极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服务重大国家战略。
第三十六条 自治区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交流合作,聚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利用沪蒙、苏蒙、粤蒙等战略合作平台,推动全方位互联互通,吸引集聚资本、技术、人才等高端要素,以合作促开放,积极承接先进产业转移,探索飞地经济等利益共享模式。
第三十七条 自治区深度融入东北振兴,完善与东北三省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机制,推进产城融合,连接整合各自对外开放优势,相互支撑、相互补充,推动吉南辽北蒙东联动发展。
第三十八条 自治区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合作机制作用,深化同沿黄各省区交流合作,在产业互补、人员互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优化市场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等领域加强沟通合作。
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加强与相关城市群分工协作,建立健全一体化协调发展机制和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协调布局、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共享、生态共建环境共治和协同联动开放。
第五章 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
第四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拓展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构建内外统筹、融合互动的内外贸融合发展新格局。
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深化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第四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促进贸易和产业融合发展,巩固对外贸易传统优势,培育竞争新优势,推动对外贸易转型升级。
第四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商务、贸促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培育发展对外贸易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支持海外仓建设和升级发展,增强对外贸易综合服务企业服务能力。
支持对外贸易企业通过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利用新技术新渠道,开展对外贸易、拓展销售渠道、培育自主品牌。
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指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相关税收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第四十四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优化服务进出口结构,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机制,推动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探索发展数字贸易多元化业态模式。
第四十五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贸易和双向投资协调发展,创新对外投资合作方式,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第四十六条 自治区完善同俄罗斯、蒙古的合作机制,利用同俄蒙在产业结构、市场结构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深化教育、医疗、科技、生态、能源、人才等领域合作,深度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
第四十七条 自治区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鼓励专精特新企业通过小比例参股、共建研发中心、初创企业投资、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开展境外投资。
支持企业承接境外工程建设项目,参与第三方市场合作,带动装备、人员、技术、标准和服务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境外投资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引导企业防范风险,加强境外投资安全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安全巡查,推动自治区境外投资企业和机构强化各类风险防范措施。
发展改革、商务、外事、公安机关、司法行政、自然资源、能源、金融管理、贸促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境外投资政策、风险防范、金融、法律实务、原产地规则等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境外投资企业和外派人员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
第四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商务、海关等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大政府职能转变、投资贸易便利化等重点领域改革力度,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提高货物流转效率。
第五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发展改革、商务、贸促会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优化投资环境,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推动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
第五十一条 自治区做好“蒙贸通”等对外贸易综合平台建设,为对外贸易企业实时提供政策解读、贸易时讯、宣传推介、业务培训、物流对接、贸易融资、出口信保、救济援助等全方位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