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及学校各项信息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学校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凡建有业务系统的部门须申报至少一名在岗教职工作为信息安全员,负责相关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安全员在学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了解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各项要求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进行解读、宣传;
二、协调本部门信息化相关人员,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学校或上级单位交办的各项信息安全工作,如:信息安全检查及整改、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接收并传达安全预警通报等。
请相关部门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本部门信息安全员按照附件格式书面(需加盖本部门公章)报送至网络信息中心。地址:计算机楼210房间,联系人:郑恩洋,电话:7167790。
注:信息安全员指定后不得随意更改,人员变动须重新申报备案。
包头医学院信息安全领导小组
网络信息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