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中心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公告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公告通知>>正文
关于注册企业微信提示手机号码已使用的解决办法
2022-08-10 17:32   审核人:

  本校专升本同学、预科生转段后的同学和本校本科升到研究生的同学如使用新学号注册企业微信时仍然填写旧手机号码的,注册企业微信前,扫码解绑手机号码,并注销账号,然后根据企业微信注册流程使用新学号重新进行注册。

注册企业微信流程网址:https://www.btmc.cn/wlxxzx/info/1129/1782.htm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