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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2017-10-27 11:30   审核人: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机房,促进网络系统的安全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设备管理

   第一条 放置在中心机房内的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校园网络的核心设备,任何人不得自行更改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第二条 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任何人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第三条 统一管理计算机、服务器等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第四条 硬件设备的报废需严格遵照学校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 严密监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相关数据,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第六条 交换设备、服务器、网络线路等设备必须粘贴统一标准格式的标识标签。

第二章 环境管理

第七条 中心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禁止在机房、办公室内吃食物、抽烟、随地吐痰;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第八条 对机房运行环境及相关设备进行7*24小时监控,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UPS、精密空调等。

第九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条 出入中心机房应注意门户安全。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锁定防盗装置。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登记,注明时间和工作事项。

第十二条 禁止工作无关人员随意进出机房。来访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并登记,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负责其行为安全。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应严格保管门禁卡,未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外借。对于遗失门禁卡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立即取消该卡开锁权限。

第十四条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和部门,并积极协助处理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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