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人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通知》(包府发〔2021〕5号)文件精神及《关于开展2022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包人社办发[2022]37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四)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三类。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标准按《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包人社办字〔2021〕80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选拔程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该项选拔推荐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专家意见,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各部门、各单位需在审核申报人员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章,并对上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申报名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本人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两份,并提供申请人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请将申报人员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后装档案袋,未按要求装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时间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13室,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李敏OA。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