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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2019年09月23日 11:31  点击:[]

   1、休息时间,非本公寓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女生公寓,在此之前进入的人员到时必须离开。

2、女生公寓学生来客,由管理人员安排在会客室会客。

3、本校男教职工,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公寓,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进入,并在规定时间离开公寓;本校男生因事到女生公寓找人者,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后在会客室会见,其他男同志一律不许进入女生公寓。

4、女性进入男生公寓须出示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离开公寓,有事可在会客室会见。

5、严禁不明身份的人和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

6、严禁私自留客住宿,否则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7、学生公寓按学校规定时间关门,关门后回公寓的学生需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晚归者按违纪处理。

8、离开宿舍要随时落锁,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将现金手机放在宿舍,丢失自负。

9、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撬门破锁,否则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责任。

10、 管理人员及本公寓学生都有权对形迹可疑者进行盘查;发生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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