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药学院召开了贫困生认定工作会议。药学院贫困生认定小组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传达了学生处《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的有关内容,并将分解后的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各个班级之间进行了分配。同时,会上着重强调了贫困生认定工作一定要坚持公平、公平、公开的原则,使真正符合条件的同学获得国家的资助与奖励。近年来,药学院结合各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评审原则与自身的工作实践,逐渐建立了更加细化的评审细则,先后出台了《药学院贫困生认定办法》《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给药学院贫困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自2007年开展贫困生资助工作以来,药学院每年的贫困生工作都做到了零投诉。(王振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