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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3-03-28 13:07:51 点击:[]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师德师风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现将拟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8日—3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药学院党总支申诉,公示期内无异议,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审批。

优秀:白万富、丁玲、杜燕、樊丽雅、高博闻、娜珂娅、邱敏、宋晓玲、赵冬冬

合格:安明、白迎春、薄彧坤、常虹、程向晖、段超慧、郭晶晶、郭叶、何静波、姜树原、李焕婷、李旻辉、刘广达、刘全礼、刘晓蕾、钮树芳、石松利、宋淼、苏琨、孙彩霞、王佳、王启、王艳芳、王振旺、温荣、邬国栋、薛宏勋、闫暾、杨丹、杨美青、杨娜、杨雪琴、张博宇、张传明、张春红、张红丽、张璐、张娜、郑东华、周红兵、朱伟、赵欣

药学院党总支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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