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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2025-03-25 08:12:44 点击:[]

药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公示

按照学校“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等程序,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工号

性别

出生年月

专业

专业技术职务

承担主要课程

具体符合条件

1

白万富

102010114

1982.7

药学

副教授

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执业药师证

2

张传明

102020004

1982.9

药物化学

讲师

药物化学、有机化学

执业药师证

3

张红丽

102015331

1985.3

药理学

讲师

药物代谢动力学,药理学,药物治疗与代谢实验

执业药师证

4

常虹

102012120

1985.12

中药学

副教授

药用植物识别与生药鉴定实践I、药用植物识别与生药鉴定实践II、药用植物、生药学、

执业药师证

公示期:2025年3月24日-3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综合办公室(0472-7167795)反映情况。

上一条:关于药学院2024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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