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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中期考核的公示

2025-07-01 16:14:47 点击:[]

关于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中期考核的公示

依据《包头医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2020〕93号)文件和相关通知要求,药学院成立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小组,按照程序审核材料、组织答辩,对照签订的工作任务,从师德师风、思想政治素质、在岗情况、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经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小组评议,确定考核结果如下:

段超慧  考核等级  优秀

苏 琨   考核等级  不合格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日-3日

受理电话:0472-7167795

药学院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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