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药学院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考核组对被考核人师德师风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等次现将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6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药学院党总支申诉,公示期内无异议,按规定程序上报学校审批。
优秀:薄彧坤、杨丹、杨美青、王振旺、周红兵、张红丽、王艳芳、闫暾、郑东华、杨娜、孙彩霞
合格:安明、白迎春、白万富、丁玲、杜燕、樊丽雅、高博闻、李旻辉、邱敏、宋淼、宋晓玲、薛宏勋、赵冬冬、常虹、程向晖、陈颖慧、段超慧、郭晶晶、郭叶、何静波、姜树原、李焕婷、刘广达、刘晓蕾、钮树芳、石松利、苏琨、王佳、王启、温荣、邬国栋、张博宇、张传明、张春红、张璐、张娜、朱伟、邵白杨、褚耀飞、董永和
药学院党总支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