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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药学院就业管理制度

2012-10-08 00:00:00 点击:[]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放管理制度

有毕业资格的毕业生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毕业生不得在协议书上签署与毕业生就业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毕业生应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毕业就业协议签证,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核定盖章,并将学校留存那份交给就业指导中心保管,作为学院上报教育厅就业数据的凭据。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办理规定
一、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二、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三、毕业生凭与就业单位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证明其领取报到证的资格;
四、领取报到证的毕业生应如实填写签领单。原则上不允许代领。
就业信息收集、审查及发布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药学院学生的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特制定就业信息收集、审查及发布制度。
1、毕业生就业信息收集、审查及发布工作由药学院就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年级辅导员及各相关人员对就业工作必须给予充分的重视。
2、学管办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招聘单位,获取就业信息后通过各种方法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以避免工作上的失误。
3、各年级班主任辅导员及学生通过其它渠道获取的就业信息,需要在部内发布的,要提前将信息送到学管办登记备案、审核后统一发布。
4、经过审查的就业信息由学管办统一公布在药学院网页及发送校讯通。同时下发到毕业班班主任处。
5、毕业班班主任收到就业信息后应积极组织本专业应聘毕业生按相关的要求及时参加面试,收集整理在面试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图片。
毕业生就业面试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部学生的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毕业生就业面试效果和成功率,特制定毕业生就业面试工作制度。
1、凡在药学院组织学生面试的用工单位、个人,须提前在药学院学管办备案,并由学管办通知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面试。
2、药学院通过各种渠道联系招聘单位和个人后,如用工单位和个人要求安排学生面试的,由毕业班班主任负责组织应聘的毕业生参加面试。学管办应在得到信息后的24小时内通知相关班级,以便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学管办与招聘单位协商决定。
4、参加面试的学生应着装整齐,带上自己的个人简历提前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5、班主任应对针对参加面试的学生进行相关的就业方面及面试技巧方面的指导。
6、学管办在面试前准备好相关的器材、场地,记录面试过程中用工单位关注的问题,每次面试后24小时内要做好总结,整理有关的材料、相片存档备查。
就业教育制度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增加药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竞争能力,帮助毕业生充分就业,药学院决定对毕业生积极开展就业指导教育。目的在于通过就业指导教育,帮助毕业生深化对就业知识的认识,转变就业观念,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科学择业观,全面提高药学毕业生就业率。
药学院大学生就业指导教育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就业基本知识,二是就业政策、法规、形式及择业技巧训练。大三积极参加职业生涯设计大赛、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大赛;大四下半学期开始,对学生进行就业政策、就业形式的宣传和教育,进行择业技巧的培训。其中择业技巧培训通过模拟面试和系列讲座形式来完成。
就业帮扶制度
在现有就业形势下,就业前景不容乐观,特别是大学生中的就业困难特殊群体在就业市场上更是举步维艰,难以找到合适的岗位。
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形成的原因主要有六种:1.学习能力差;2.家庭经济困难;3.人际交往能力差;4.患疾病或身体缺陷;5.性别差异(尤其是女大学生)。
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不仅是家庭、学生关注的问题,也是学校更要重视的问题。关注并解决大学生就业困难群体问题不仅对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对构建和谐社会更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为此,药学院针对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采取了以下帮扶措施:
  1.加强专门指导,建立就业帮扶机制
在药学院建立统一的就业困难毕业生信息库,完善师生“一对一”跟踪和帮扶机制。班主任通过分类指导、技能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并在各类就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困难群体毕业生给予优先推荐。
  2.开展心理辅导,提高就业信心
药学院对因心理问题阻碍了择业进程的就业困难群体,积极安排心理信息员对其进行心理辅导,帮助其缓解因就业带来的心理压力,鼓励其确立自信心,提高就业竞争力。
  3.积极向招聘单位推荐就业困难毕业
  充分发掘就业困难群体学生就业方面的优势,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尽量增加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成功率。
(供稿单位: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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