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评估和重点督查的通知》(内教语函〔2021〕12号)和《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内教语字〔2017〕13号)文件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对我校全体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开展提高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培训做好前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收集本单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2.于7月12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等级证书复印件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汇总表发至任普慧OA。
报送地点:行政楼409室
联 系 人:任普慧
联系电话:7167728
附件: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