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师培训专家库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8日 11:07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教师培训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医院字【2024】42号)精神,提升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拓宽师资培训渠道,遴选一批校级教师培训专家,建立我校教师培训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校本部、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及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强烈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精神,熟悉医学教育教学实际,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功底、较丰富的教育教学或教师培训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前沿,对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中的现实问题有较深入的研究。

2.从事理论课教学或实验课教学、原则上有10年以上从教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教学效果优良,教学研究成果突出,学术造诣较高,长期主讲2门以上课程并围绕主讲课程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教材编写、团队建设等活动,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合理调配一定时间,了解青年教师心理和学习需求,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在各类教学方面校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可放宽任教年限。

二、推荐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个人填写申报表(见附件),所在单位推荐、学校遴选产生专家库人选。

三、专家的主要职责及管理

学校建立教师培训专家库,专家主要参与学校教学能力提升、教学咨询、研讨交流等教学培训工作。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师对专家培训效果的评价反馈,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推荐材料及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在4月25日17点前将《包头医学院师资培训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送至立德楼409室,电子版发至教师发展中心贾慧敏OA,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表中所填内容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核,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附件:《包头医学院师资培训专家申报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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