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我校将继续选派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国内访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按照按需培训、学以致用、注重实效的原则,根据各教学单位工作总体规划及具体教学安排,合理推荐访学人选。
二、推荐名额
今年教育部给我区下达的推荐名额是15名(其中,学科教学论推荐名额2名),各高等院校推荐候选人数1名,各教学单位可向学校推荐候选人数1名。
三、推荐条件
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推荐程序
1.申请人员填报《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
2.各教学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及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访学推荐人选,推荐人选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于5月1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件1,2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1份)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送至陈琪OA。
3.学校根据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审定访学人员并予以公示。
联系人:陈琪
联系电话:7167728
附件:1.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2.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