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工作已开始,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我校可推荐申报人员1名。
各单位、部门择优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请务必于3月17日前将申报的相关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报送人事处专技科,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文件详见人事处网站)
联 系 人:朱琦
联系电话:7167728
人事处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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