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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采购窗帘及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项目采购公告

2020-04-13 11:44  点击:[]

 

包头医学院决定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就如下货物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

项目名称包头医学院采购窗帘及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项目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包头医学院采购窗帘及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项目-窗帘采购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0

2

包头医学院采购窗帘及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污水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280,000.00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4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评价等级二级及以上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0413日至0417(北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包头市青山区九星E世界1102递交报名材料。

1出示身份证;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2016]1336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或已移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否则视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截图;

7)其他资料

2供应商需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s://zfcg.baotou.gov.cn/用户登录下方的供应商登记栏办理注册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04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九星E世界1102

磋商时间:20200424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九星E世界1102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医学院

人:郑伟

报名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8004728923

 

包头医学院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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