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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6-01 10:40  点击:[]

根据内蒙古人社厅《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70号)、《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表彰办法》(内人社发〔201964号)要求,现就我校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评选范围。本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推荐名额。评选主要面向教学一线工作的老师,不评选副厅级以上干部各部门可推荐一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二、推荐评选条件

参评人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优良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学术不端行为,197511日以后出生,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创新业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推荐和评选:

一)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等学术领域作出积极贡献,获得国家、自治区有关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中具有较高专业水平。

(二)具有较强的创新研究能力,在完成自治区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引进应用高新技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事新兴学科研究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取得优异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创新人才给予倾斜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自治区杰出人才奖“突出贡献专家”(含“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做出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评选的方法进行。推荐材料要求:

1.网上填报审核。本次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采用网上申报形式,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 nmgrck.cn“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提交。个人申报须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

2. 书面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申请人所在部门提供一份专项推荐报告纸制、电子版各一份),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相关业绩及如何产生等。

2)从系统中生成《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见附件1)进行打印,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逐级报送。

3)填写《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

4)填写《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业绩一览表》(见附件3

3.组织评审。由我校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确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拟人选。

、申报截止日期

单位各部门推荐人选及材料申报截止日期202063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呈报表

2.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一览表

3.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推荐人员业绩一览表

 

人:朱琦

材料报送地点:立德409

话:7167728

 

 

 

                人事处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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