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的通知》(内教外函﹝2020﹞75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教师报名参加 “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英语高级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计划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英语未达标高校教师;
2.计划申报2021-2022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人员。
二、培训和考试安排
1.入班英语水平测试
报名教师通过入班英语水平测试,方可进入英语高级班学习。测试内容包括听力、写作和口语。测试时间为7月4日,测试方式为线上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培训学习
培训分为基础阶段、强化阶段、冲刺阶段三个部分,共计350课时:
基础阶段:7月27日—8月29日,周一至周六上课,每天8学时,周日休息,共240课时。语言基础训练阶段主要是听说读写各方面语言基础和应用能力的全面提高。
强化阶段:10月2日—10月6日,“十一”假期五天全天上课,每天8课时,共40课时。强化阶段通过提高学习要求,不断提高学员的语言综合应用能力。
冲刺阶段:11月14日—12月18日,周末班和晚班,每周14课时,共70课时。考前冲刺阶段通过全面提高应试能力,针对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英语统考要求进行各项训练。
3.培训形式
由于疫情原因,采取线上授课方式进行。
4.考试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4日
考试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雁塔校区
三、费用安排
学杂费共计8500元/人,自治区教育厅将根据学员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出勤率和最后考试成绩达标的情况资助学费,具体资助金额将在入学英语水平测试后另行通知。
四、日常管理
培训期间,培训学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学期累计缺课或请假5天(30课时)者,将取消当期培训统考资格。
五、培训证书
培训结束后,学员赴西安参加教育部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组织的英语高级培训班全国统一结业考试。完成所有培训课程并顺利通过结业考试的学员,可同时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级外语培训班结业证书》和《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2年。
六、报名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6月22日中午12:00之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见附件)及部门同意证明(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统一报送至人事处409,电子版发送至石靖OA,逾期视为放弃
人事处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