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针对目前新冠肺炎疫情给学校教育带来的挑战,学校教师在教学手段、课程设置、学生学习方式等方面发生诸多变化,为全面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教师在线教学能力,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质量,现对各教学单位教师开展关于“后疫情时代学校在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学校各教学单位一线授课教师。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一)培训内容
在线教育教学亟需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工具平台等。
(二)培训形式
线上授课,在线听课。
三、培训时间及安排
培训时间 |
培训主题 |
主讲人 |
6月29日19:00-21:00 |
聊聊直播PPT的那些事儿 |
邢 磊 上海交通大学 |
6月30日19:00-20:20 |
课堂信息化思考与实践 |
林 旺 中央民族大学 |
6月30日20:30-21:10 |
“互联网+”时代信息化助力混合式教学 |
张乔为 超星集团 |
7月1日19:00-21:00 |
玩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 |
李笃峰 西安欧亚学院 |
7月2日19:00-21:00 |
AI视角看混合式教学 |
陈训威 武汉大学 |
四、培训要求
1.本次培训系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参加,学校统一支付培训费。
2.参培学员按照规定完成培训课时,培训合格者,可获得由中国高等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结业证书,证书中注明培训课程名称及学时。线上培训颁发电子结业证书。
3.对参加培训教师的合格率低于90%的教学单位,学校将在后续培训计划中减少本单位教师培训名额。
4.参加培训的教师经考评合格的,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计继续教育2学分,将作为我校职称评审以及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5.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需在所属教研室或系部内进行学习交流与分享,并形成文字及影像材料,统一交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请各参训部门和单位于6月28日前按照《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附件一)将《教师培训名单》(附件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石靖OA或邮箱(地址:1183950762@qq.com ),逾期视为放弃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