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度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为学计划”和“践学计划”项目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0-07-12 17:43  点击:[]

各教学部门、临床医学院:

为了做好2020年度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为学计划”“践学计划”项目和包头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为学计划”和“践学计划”项目

2.2018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二)结题验收的方式和要求

1.2018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为学计划”和“践学计划”下达专项项目以项目组汇报验收形式进行。

2.2018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为学计划”和“践学计划”征集项目和2018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集中评审方式进行。

(三)结题验收材料

1.材料要求

1)各类结题项目均须填报《 包头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

题报告表》(下简称结题报告,见附件)。负责人要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撰写结题报告,并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要注重对所研究内容的深入分析和总结,未标注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无投稿录用通知的待发表论文不要列入结题报告。

(2)到期结题项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题的,由项目

负责人填写《项目延期申请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项目研究进展情况,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核。项目延期时间一次不得超过1年,延期最多不得超过1次。

(3)在研项目不得擅自变更与项目任务书相关的内容,确

需变更的事项,应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4)到期结题不能结题且没有办理项目延期申请的项目将被撤销,被撤销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的结余部分,同时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包头医学院教育教学项目各类项目。

2.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结题项目:《结题报告》1份及电子版;《包头医

学院教学研究项目计划任务书》复印件1份;项目成果复印件1份(已发表的论文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和稿件录用通知书);包头医学院2020年教学研究课题结题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由项目所在教学部门汇总上报。

2)申请延期结题项目:《项目延期申请表》1份。

3)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1份及单位证明材料。

4)上述材料均由院系统一收齐,在9月5日前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

二、中期检查

1. 中期检查范围:2019年立项的包头医学院“问学计划”

“为学计划”和“践学计划”项目

2.检查方式和内容

1)项目负责人自查。请各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或申请书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认真梳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如实填报《包头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包括填写包头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信息表,和撰写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报提纲。并将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送交所在部门、院(系)审核。

2)部门、院(系)检查。请项目所在部门审核相关项目

中期检查报告,检查项目计划执行总体情况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2.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将《包头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3份及电子版、《包医学院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统一汇总后于2020年9月12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教务科李焕婷oa(外网发送702128928@qq.com)。

 

 

 

教务处

2020712


 

 

上一条:关于2020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请材料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包头医学院申报自治区第十一批“草原英才”工程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