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包头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及包头市人社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了顺利开展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教师等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1993年以来国家有关部委和自治区颁发的各系列相关文件,其中有新修订的,执行修订后的评审条件。
二、请各部门于2020年9月4日前将参评人员花名册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李敏OA,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12办公室。
三、参评人员一经报名请即交费。学校严格按照《内蒙 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教师、思想政治、实验系列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评审费缴纳到学校计财处。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正高级评审费用每人320元;副高级评审费用每人280元;中级评审费用每人150元;初级评审费用每人100元。
人事处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