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包头医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安排,编制工作现已启动,请各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报送编制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深入总结学校“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基础上,梳理“十四五”发展思路,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和各项指标及“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的工作任务、采取的举措。
2.12月30日前将经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发展规划处。
二、内容分工
1.双一流与学科建设(科研处)
2.师资队伍和人才建设(人事处)
3. 招生与就业工作(招生就业处)
4.本专科人才培养与专业建设(教务处)
5. 研究生人才培养(研究生院)
6. 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院)
7.科学技术研究(科研处)
8. 团学工作(学生处、团委)
9. 校园文化建设(宣传部)
10. 校园基本建设(后勤处)
11. 智慧校园建设(网络信息中心)
12.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社会服务(党政办公室)
13.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等部门分别提供各自职责内容)
14.治理体系建设(党政办公室、人事处、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安全管理处等部门分别提供各自职责内容)
15.经费与资源保障(计财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处、图书馆等部门分别提供各自职责内容)
16. 直属附院建设(一附院、二附院)
联系人:史伟 联系电话:7167729
电子邮箱:419371053@qq.com
发展规划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