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进一步规范公务支出支付结算,日常办公用品支出、书报杂志支出、差旅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邮电费支出以及其他小额商品服务支出等公务消费,依据《包头市本级公务卡结算目录》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
教职工办理公务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确认、银行办理并与个人签订协议”的流程向代理银行申请办理。
经与建设银行协商,请尚无公务卡的在岗职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来校行政楼一楼东厅计划财务处办理公务卡,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2月18日